
台灣5年級以前的人, 不動產的投資佔了重要的比例。許多都高達80%以上! 導致退休後空有高額的不動產,確沒有足夠的現金可以過日子。
客戶A夫妻和2女同住,已退休多年,生活費用來源主要來自2女的孝養金,和一出租屋的收入過日子。A妻,去年報完所得稅後,透過朋友介紹來咨詢她的苦腦;1. 女兒所得稅很高,如何可以降低? 2.未來女兒們結婚是否應該再繼續拿孝養金?如果不拿,錢哪裏來?

經過和2女的討論,將不動產做了適當的安排後,結決A夫妻心中的2個問題;1. 女兒的所得稅從標準扣除改為列舉扣除,達到降低稅額。2. 夫妻兩擁有足夠的現金並在原來的房子內繼續安心的住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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