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一種霸王餐?

日前在辦公室聽到年輕同事們在跨耀自己在星巴克和客戶談一下午而沒點東西。這算不算是一種佔便宜?

店家提供的空間應該也算是他們的商品吧!不然為什麼去星巴克而不去CARMA?不就是因為星巴克提供的空間比較舒適? 當然, 星巴克的價格也比較高。如果我們佔用空間而不消費, 不論是對店家、服務人員或是消費者都不公平吧!

從事無形資產銷售的我們,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無形資產,如何要求別人來尊重我們的專業? 

                                Photo by Nathan Dumlao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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